2026年8月17日,元朗YOHO一帶發生一宗嚴重狗咬狗事件。一隻重約60公斤的大型犬,在無繩、無口罩的情況下,於約20分鐘內接連導致兩隻小型犬死亡。影片顯示大型犬持續咬住受害犬頸部並搖晃,途人多次干預未能阻止。本文結合現有同行評審研究,分析事件可能涉及的行為機制,並提出實證為本的預防措施。

一、狩獵行為與「狩獵序列」的科學基礎
犬類保留了祖先的狩獵運動模式(Predatory Motor Pattern)。Coppinger等人提出的經典序列為:orient → eye/stalk → chase → grab-bite → kill-bite → dissect → consume。

2024年,Broseghini等人透過60段真實狩獵影片,建立了更為客觀的狗隻狩獵行為ethogram,將序列整理為四個功能階段:search(搜索)→ approach(接近)→ chase(追逐)→ bite(咬合)。研究指出,狗對其他狗的攻擊有時會呈現「強烈類似狩獵行為」的特徵。

「狩獵漂移」(Predatory Drift)是臨床行為學常用概念,指原本的社交互動(尤其是玩耍)因特定訊號(小型犬的尖叫、掙扎、快速逃跑)瞬間切換至狩獵序列。體型差異極大時,小型犬更容易被大型犬解讀為獵物而非同類。
二、體型與攻擊行為的研究證據
多項大型研究顯示,體型與攻擊行為的關係並非「大型犬更攻擊」:
- McGreevy et al. (2013) 分析8,301隻犬的C-BARQ數據後發現,品種平均身高與多種問題行為呈顯著負相關(p < 0.001),包括主人導向攻擊、狗導向恐懼、分離焦慮等。身高越矮,問題行為發生率越高。體重則與興奮過度呈負相關。
- Duffy, Hsu & Serpell (2008) 使用C-BARQ調查超過30個品種,發現攻擊最嚴重的對象是「其他狗」,其次是陌生人與家庭成員。吉娃娃、臘腸犬等小型犬在對人及對狗的攻擊分數常名列前茅;而金毛尋回犬、拉布拉多等大型犬整體攻擊分數較低。

換言之,小型犬較常表現攻擊行為,但大型犬一旦發生攻擊,因體型與咬合力差異,造成的傷害遠為嚴重。
三、本事件的行為特徵分析
根據公開資訊與影片,本事件呈現以下符合狩獵行為的特徵:
- 極端體型差異(60 kg vs 約5 kg)——符合狩獵行為被觸發的高風險情境。
- 攻擊方式:持續咬住頸部並搖晃,符合grab-bite / kill-shake階段,而非典型社交攻擊的短暫威嚇性咬合。
- 對人無攻擊性:途人近距離干預時,大型犬未轉而攻擊人類,符合狩獵行為「目標專一」的特點。
- 連續攻擊:短時間內接連襲擊兩隻小型犬,顯示當時可能處於高度興奮或狩獵狀態。
目前公開資訊未能完整還原攻擊開始前的互動過程。若雙方原本無玩耍,則更可能是「直接被獵物訊號觸發的狩獵行為」,而非嚴格意義上的「從玩耍漂移」。無論如何,體型差異與頸部持續咬合的表現,使狩獵相關機制成為高度合理的解釋之一。
四、實證為本的預防措施

結合上述研究與臨床觀察,建議如下:
- 嚴格遵守牽引規定
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犬隻在公眾地方,必須以不超過2米的狗帶穩妥牽引(《危險狗隻規例》)。無論犬隻平時性情如何,均不應讓大型犬自由活動於人流或狗隻密集區域。 - 管理獵物驅力與體型差異風險
若大型犬對快速移動的小型動物或小型犬表現出強烈盯視、追逐傾向,應考慮在公共地方使用口罩,並進行專業衝動控制訓練。避免大型犬與小型犬進行無約束的追逐式玩耍。 - 早期識別與干預
留意大型犬突然變得安靜、專注盯視、身體前傾或加速接近的訊號。一旦出現,立即拉開距離。可靠的「召回」與「離開」指令是日常必備技能。 - 社會責任
妥善管束不僅是法律要求,更是減少悲劇的最直接方法。狗隻屬主人財產,亦對公眾與其他動物負有安全責任。
五、結語

元朗事件凸顯了大型犬在公共空間失控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。從科學角度看,狩獵序列與獵物驅力的觸發,為理解「大狗突然致命攻擊小狗」提供了重要框架。體型差異本身並非「攻擊傾向更高」的證據(McGreevy 2013;Duffy 2008),但一旦狩獵行為被啟動,後果往往遠超一般社交攻擊。
預防的核心在於責任飼養與風險意識:正確牽引、認識自身犬隻的驅力特質、避免高風險情境。唯有如此,才能在享受人犬共融的同時,最大程度減少類似悲劇重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