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学会对本月中旬起连续发生的多宗狗只袭击事件深表关注。短短约五日内,本港至少发生五宗相关事故,造成一人死亡、两只狗及一只猫死亡,另有两人受伤。

2026.08.23
就近期多宗狗只袭击事件,建议检讨及优化香港狗只管制法例

背景

本学会对本月中旬起连续发生的多宗狗只袭击事件深表关注。短短约五日内,本港至少发生五宗相关事故,造成一人死亡、两只狗及一只猫死亡,另有两人受伤。当中包括元朗大型混种犬于公众地方失控咬死两只小型犬,以及打鼓岭一间持牌宠物酒店内发生的致命袭击,导致一名33岁女性不幸身亡。后者更涉及一只晶片登记为「唐狗」、实际混有格斗犬血统的犬只。这是本港33年来第三宗狗只咬死人的个案(前两宗分别发生于1994年及1996年)。

根据渔农自然护理署公开数据,2023至2025年期间,署方就涉及犬只袭击(包括袭击人或动物)的个案共提出679宗检控(2023年258宗、2024年215宗、2025年206宗)。目前全港持有有效牌照的「格斗狗只」仅有29只、「已知危险狗只」仅有18只。这些数字显示,即使在现行管制下,袭击个案仍持续发生,而致命悲剧的再现更凸显制度存在明显漏洞。

本学会作为专注宠物营养与动物福利的专业组织,一直关注人宠共融下的公共安全与负责任饲养。现从多个角度分析问题,并提出具体建议。

一、问题分析

1. 公共安全

近期五日内连续发生多宗严重事故,反映大型犬及混种高风险犬只在公众地方失控的风险仍然存在。普通市民、儿童、长者及其他宠物主人面对突发袭击时缺乏有效保障。

2. 狗主责任与能力

679宗检控数字显示,部分狗主未能有效控制大型犬或高风险特征犬只。现行法例对「如何正确管束」缺乏具体要求,导致部分狗主即使持有牌照,实际控制能力仍然不足。

3. 源头识别

致命个案中,犬只晶片登记为「唐狗」却实际混有格斗犬血统,暴露现行登记制度主要依赖外观判断的漏洞。混种犬只容易被错误分类,令高风险犬只未能受到应有管制。

4. 寄养及商业场所

持牌宠物酒店及训练中心目前的牌照条件,主要集中于设施标准,对员工如何安全处理高风险犬只、单人操作限制、紧急应变程序等缺乏具体要求,增加意外发生的机会。

5. 罚则阻吓力不足及受害人保障

现行罚则对严重个案的阻吓力明显不足。一般失控咬伤最高罚款仅约1万元,即使涉及大型犬违例牵绳,最高亦只是2.5万元及3个月监禁;即使触及《危险狗只规例》较严重条文,最高亦只是5万元及6个月监禁。对于造成严重受伤或死亡的个案,现有罚则难以反映后果的严重性。同时,受害人(包括被咬伤的人或宠物主人)往往难以获得及时及足够的赔偿。

6. 非法偷运入口

非法偷运入口的宠物往往未经检疫、品种来源不明,甚至可能涉及高风险犬种或格斗犬血统。这些犬只透过非法途径流入本港后,容易避开现行登记及管制系统,直接增加公共安全风险。现行对非法偷运入口宠物的罚则及检控力度未能发挥足够阻吓作用,令问题持续存在。

二、具体建议

1. 加强品种核实与登记系统

  • 对怀疑具格斗犬特征、大型肌肉型或外观有争议的犬只,要求注册兽医进行专业评估,必要时以DNA检测核实血统比例,并强制更新晶片资料。
  • 完善晶片数据库,强制记录准确品种/混种资讯、过往事故记录及所有权变更,并加强入口、繁殖及转让环节的查核机制。
  • 定期抽查已登记大型犬的品种资料,堵塞虚报或误报漏洞。

2. 强制实用控制训练作为狗主责任

  • 首次饲养大型犬(体重20公斤或以上)或具高风险特征的犬只时,要求狗主完成由政府认可的实用控制课程。
  • 课程内容应聚焦实际操作:可靠牵绳控制、基本指令服从(坐下、停留、召回)、公共场合管束技巧,以及如何处理狗只拒绝指令或出现兴奋/攻击倾向的情况。
  • 完成课程并通过实务考核后,方可正式领取或续领相关牌照。此举可直接提升狗主的实际管束能力,减少因控制不足而引发的事故。

3. 提升寄养所及相关商业场所的安全标准

  • 修订动物寄养所牌照条件,明确要求:
  • 员工必须接受基本行为管理与安全处理训练;
  • 高风险犬只禁止单人处理;
  • 订立标准入笼/出笼程序及紧急应变指引;
  • 场所须备有足够人手及安全设备。
  • 对提供犬只训练或寄养服务的场所,增加定期审核及事故强制报告要求,确保操作符合安全标准。

4. 明确大幅加强罚款及处罚——本学会认为此为必要及优先措施

现行罚则明显过低,无法有效阻吓疏忽及违规行为。本学会强烈建议:

  • 大幅提高罚款上限:因狗只失控导致他人严重受伤者,最高罚款应提升至至少10万至20万元;导致他人死亡者,最高罚款应提升至至少30万至50万元。
  • 加重监禁刑罚:导致严重受伤者,最高监禁刑期应提升至至少1至2年;导致死亡者,最高监禁刑期应提升至至少3至5年。
  • 引入最低罚则:对造成严重受伤或死亡的个案,订立明确的最低罚款及/或最低监禁刑期,避免罚则过轻。
  • 针对重复违规及严重疏忽:第二次或以上违规,或因严重疏忽导致伤亡者,应自动适用更高罚则,并强制引入「禁养令」(禁止该人在一定年期或终身饲养任何犬只)。对故意放任大型犬或高风险犬只在公众地方失控者,应列为加重情节。
  • 清晰刑责:明确规定,狗主若未能采取合理措施控制狗只,而导致严重后果,即属犯罪,无需再完全依赖其他条例间接追究。

5. 强制饲养狗只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

本学会建议政府规定饲养狗只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,特别是大型犬(体重20公斤或以上)、格斗狗只、已知危险狗只,以及所有在公众地方活动的犬只。

保险应明确涵盖以下情况:

  • 狗只咬伤人或造成人身伤害;
  • 狗只咬伤其他动物(包括其他狗只、猫只等);
  • 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、兽医费用、财产损失及相关赔偿。

透过强制保险,一旦发生事故,可由保险公司直接理赔,确保受害人能及时获得合理补偿,同时减轻狗主个人及社会的经济负担。保险公司亦可根据狗只的风险程度调整保费,间接鼓励狗主更负责任地饲养及管束。政府可订立最低保额要求,并将有效保单作为领取或续领狗只牌照的必要条件。

国际经验与最低保额参考

多个国家及地区已实施不同程度的狗只第三者责任保险强制要求。德国多个州规定所有狗只或大型/高风险犬只必须投保;西班牙全国对潜在危险犬种强制投保(最低12万欧元,约102万港元),部分自治区已扩展至所有狗只;奥地利多个州订为72.5万欧元(约616万港元);瑞士部分州要求100万至500万瑞士法郎。韩国则针对指定攻击性犬种强制投保作为饲养许可条件。这些经验显示,强制保险能有效保障受害人获得赔偿,但成功关键在于范围合理、订立清晰最低保额、与牌照制度挂钩,以及确保保险市场有足够承保能力。

本港过往民事判例亦显示,中度以上袭击的判赔金额普遍达30万至60万港元以上(例如高等法院一宗藏獒袭击个案判赔约64万港元;区域法院多宗涉及面部疤痕的儿童或成人个案,判赔金额介乎约39万至96万港元)。因此,最低保额不应订得过低,建议起步水平为港币50万至100万元或以上,以覆盖大多数实际个案。

6. 严厉打击非法偷运入口宠物

非法偷运入口的宠物往往未经检疫、品种来源不明,甚至可能涉及高风险犬种或格斗犬血统,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及动物健康。本学会建议:

  • 大幅提高非法偷运入口宠物的刑罚及罚款,加强阻吓力;
  • 加强执法检控力度,对涉及组织性、重复或大规模偷运的犯罪者从严处理;
  • 加强口岸、海关及相关部门的协作,提升查缉效率;
  • 将非法偷运入口与后续品种虚报、未登记饲养等行为一并纳入加重情节,从源头减少问题犬只流入本港。

7. 配合政府已宣布的检讨方向

  • 支持环境及生态局检讨「格斗狗只」定义与名单,并全面审视相关管控措施。
  • 建议同时检视大型犬牵绳规定的执行力度、豁免机制的实用性,以及日常执法资源是否足够。

三、结语

本学会认为,单靠品种限制或教育措施不足以全面解决问题。2023至2025年的679宗检控数字,以及近期连续发生的严重事故,已清楚反映现有罚则阻吓力严重不足,受害人保障亦有欠完善。必须从公共安全、狗主责任、行业标准、源头管控、保险保障及打击非法偷运等多个角度同步优化,而明确大幅加强罚款及处罚,以及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,更是当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措施。

上述建议以可执行、可考核的具体措施为核心,期望能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同时,促进负责任的宠物饲养文化。

如有任何查询,欢迎透过学会官方渠道与我们联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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